禁止入境物品

各种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;
伪造的货币;
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;
各种烈性毒药;
麻醉品、毒品及精神药物;
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。
有碍人畜健康的、能传播病菌的食品、药物及其他物品。
禁止出境物品:

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。
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影片、录音机、录象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。
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。
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、植物(均含标本)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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